房山区四人排放废气被行拘

发布:2018-7-21 22:48:36  来源:转载  

房山区4人因为违规排放废气,造成环境污染,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昨天,记者了解到,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3名工人被行政拘留十日。

事发7月6日,房山区环保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第一大队队长韩钢库和副队长李鸿飞接到良乡镇当地工作人员通知,称在一处路边树林发现有生活污水排放的痕迹,一行人在查找污水来源时,来到了华运通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李鸿飞说,离着该公司老远就闻到一股股的油漆味。

走进该公司院内,他们发现该公司现场负责人正在组织3名工人使用油性醇酸面漆,对两台工地塔吊设备进行露天喷漆作业,无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导致产生的大量废气直接排入大气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周边环境。李鸿飞介绍,在该公司检查时,他们还发现,该公司院内有大量喷漆作业遗留痕迹,维修塔吊设备过程中存在露天喷漆活动,且喷漆量比较大,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

房山区环保局生态环境执法支队队长王开成表示,该公司从事吊塔租赁业务,其业务范围中并不包括喷漆作业,此次行为属于非法活动。同时,该行为造成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且无作业资质、无法通过安装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鉴于上述情况,房山区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移送公安部门调查处理。随后,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对上述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其中负责人(1人)行政拘留十二日,3名工人行政拘留十日。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房山区首例因为废气排放被行政拘留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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