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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决定私了 结果责任方只承担部分修理费

发布:2017-10-9 21:54:38  来源:转载
 10月3日晚10:37,市民 小何驾驶私家车行至巴城新市 街路口时,一辆摩托车从小河 巷驶出,两车发生碰撞后,当事 双方决定私了。交警出具的责 任认定书表明,摩托车方对事 故负全责。然而,就在4日上 午 4S 店给出赔偿标准后,摩 托车驾驶员却不露面了,小何 无奈报警求助。目前,对方只 愿赔偿部分修理费。
 
 
 
车祸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 对方求私了
 
小何介绍,当晚,他驾车经过新市街路口 时,张某正驾驶摩托车搭载其妻从小河巷驶往 新市街。两车相撞后,双方都下车查看,小何车 辆左侧的两个车门、后视镜等受损,对方摩托车 看起来未受损,幸好双方人员未受伤。当时,其 妻下跪希望小何“放一马”,并表示“多少钱也 愿意陪”,小何一时心软便答应私了。
 
随后,张某报警,并叫来亲戚侯某让其“顶 包”,双方约定次日共同到4S店,询问小何的车 需要多少修理费。随后,交警赶到现场,出具道 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时,摩托车驾驶员确认为侯 某。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侯某负全部 责任,小何无责。
 
认为修理费太高 只赔一部分
 
4日上午,小何与张某赶到4S店,出具的修理费为8000余元,张某觉得这个价格太高,超出 了自己的承受范围,便趁小何不注意自行离开。
 
随后,小何再三打电话要其前来协商赔偿 事宜,但电话一直未打通,无奈之下,小何只好 报警求助。据了解,民警多次打电话敦促,张某 置若未闻,一直不出面。直到当天晚上,小何和 家人在一餐饮店堵住了张某妻子,对方这才答 应出面协商赔偿事宜,赔偿了 5000 元,但对于 剩下的3000多元,对方表示不予承担。
 
采访中,晚报记者未联系上摩托车司机一方。
 
律师提醒:尽量别“私了”
 
原本是个有理的事儿,小何却差点拿不到 赔偿,在晚报法律顾问董海军看来,这都是“私 了”惹的事儿。
 
“遇到类似问题,尽量不要‘私了’,要注意 保存相关证据,应等待或自行前往快处中心让 民警来处理。”律师表示,此外,替人“顶包”可 构成多种违法,严重者甚至属共同犯罪。
 
民警支招:发生车祸保护好现场 等待交警处置
 
采访中,小何懊悔地表示,之所以搞成这个样 子,和自己在发生事故后处理不当有很大关系。那 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注意哪些呢?对此,晚报 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事故责任难以判断的前提下,事故现场一旦 遭到破坏,造成责任无法认定,移动、破坏现场的一 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民警介绍,发生事故后,最 好的办法就是等待民警前来处置。如果是简单事 故,责任划分明确,则双方保留证据后到城区快速 处理中心处理即可。
 
民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大事小事, 首先记住别慌、别害怕,一定要冷静,千万别逃 避。稳定双方情绪,避免一切冲突;其次,做好安 全防护工作。双闪灯、三脚架平时就要留心知道 在哪放,及时拿来就能用,高速路上一定要将三 脚警示架摆放到来车方向150米以外,其他人员 撤离到护栏以外安全地带;最后,做好现场的保 护工作和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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