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主体推进长三角地区创新一体化的设想

发布:2018-12-18 16:47:18  来源:转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首届“进博会”开幕式上指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重大决策。安徽作为长三角区域成员,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与长三角区域其他成员更好地协同合作,共同实现国家战略。

  安徽与长三角:由融入升级为主体推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战略部署,其中关于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的布局明确了安徽纳入长三角,提出了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建设创新高地以及打造沪杭甬、沪宁合发展轴等重大战略目标和任务。今年6月初,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做好规划对接、加强战略协同、深化专题合作、统一市场建设、创新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出台了《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这是建立健全长三角一体化新一轮合作机制迈出的一大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的新阶段,安徽必须以主体角色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在长三角一体化的规划对接、战略协同、专题合作、市场统一、创新合作五个方面显示能动性和建设性,在某些方面有首倡、主导的担当,自觉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主动作为、作出贡献。

  主体推动思路:把握关键点发力

  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动能正在发生深刻转换,科技产业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核心新动能。因此,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和主要引擎是创新一体化。安徽主体推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需要把握以下关键点。

  其一,推进建构长三角创新一体化“轴、廊、圈”体系。区域一体化的创新高地是一个网络化的创新圏,长三角创新圈可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上海、合肥、南京和杭州四个中心城市的“创新轴”,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协同合作和四市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发挥创新策源地功能;第二个层次是若干个“创新走廊”,其内部中小城市主要是提供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加工制造基地的空间,发挥技术转化产业创新功能。轴、廊相联互动形成一个网络化结构的圈,协同进行创新策源、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成长。安徽目前有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和G60科创走廊等部署,科创策源和产业创新具有丰富能量,并在一些领域具有优势,因而成为建构长三角创新圈的主体生力军。安徽要更主动地加强与沪苏浙的互动合作,合力推进长三角创新轴和创新廊建设,促进长三角各地创新能量充分交换释放、创新优势有效叠加放大。

  其二,深化推进长三角创新要素市场一体化。创新要素市场的开放统一,就是要使包括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能够自由相互流动,从而达到合理配置。在市场准入方面,不能存在和容许区域歧视、主体歧视、所有制歧视等歧视性市场准入“门槛”,保障创新参与者和市场替代者自主自由进入各地创新活动;在市场供需方面,推进市场信息互联互通,激励合理竞争,实行市场定价,反对封锁和垄断。在市场规制方面,推行标准互认、规范共守,还包括相关政策相通。当前,推进创新要素市场开放统一,集中体现在要素自由流动机制、养人(才)环境和营商环境等。这些方面做得越好,创新要素市场的开放统一水平就越高,市场和创新活力也就越强。为此安徽要在这些方面加力加速。同时还要面向全国乃至全球,与沪苏浙联手开拓创新要素的全球配置。

  其三,着力拓展创新一体化载体建设。当代科技产业创新呈现出的一个重大特征是高度融合,因此创新活动的组织载体越来越多地利用平台形式。这种平台是开放式的集聚多学科、多主体、多资源并实现融合的组织载体,表现为集成化形态。如“三链集成型平台”模式,即是指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集成,在一个平台上三链的各方面主体、资源、活动集聚,形成集合“场景”,实现对接融合。其效应主要在于促进了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全过程各相关主体、资源的直接衔接,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创新活动系统以及支持服务系统的匹配耦合。随着创新集成平台的集聚和规模扩张,进一步形成平台载体“放大版”即创新园区。

  推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的措施

  第一,战略对接。一是长三角地区各省市都已经出台创新发展战略及其相应的战略规划,目前各地正在进行“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并且即将启动“十四五”规划研究编制,应以此为契机,在今后的规划完善和新编中加强创新内容、布局、重点和措施的战略对接,注重在互补、协同领域的统一部署和高效互动。二是大力拓展长三角地区城际战略合作。当前应推进合肥与沪宁杭的城际合作,强化功能布局互动协同,合力促成长三角四大中心城市的创新轴建设;在G60科创走廊的安徽各城市应拓展与其他省市的城(区)之间的战略合作,促进创新要素和创新成果在走廊区域充分流动、优化配置和高效转化。

  第二,项目牵引。推进长三角创新一体化,当前最需要重大创新项目牵引。一是工程型项目,包括基础研究的知识创新协同项目、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创新合作项目、重点新兴产业技术转移转化合作项目、支持保障区域创新一体化的政策制度改革项目等。二是空间型项目,包括创新功能性合作平台、合作园区和“飞地经济”等。安徽要主动推动与沪苏浙各城市之间、创新机构之间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空间载体建设,开拓更加高效的合作机制和运营模式,为长三角地区全域创新合作提供示范。

  第三,共建机制。一是长三角地区省市层级合作机制和城市合作机制,这主要是政府间合作机制;同时还需要大力发展创新机构、企业间合作,如建立创新联盟、产业联盟和企业联盟等,增强区域创新一体化的微观基础。二是复制推广国家在长三角改革创新的成果。近年来,国家在长三角地区部署了大量改革开放和体制创新的试点,当前要加强互通,推动重大改革举措的集成联动,推动区域内相关体制的整体创新。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

  深度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大局

  林斐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当下正从距离、密度、分割三个维度上大力推进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期实现基础设施联通便捷性、要素资源高效性、产业分工协同性、市场的统一性、社会﹙含生态﹚福利公平性的目标。安徽既要深度融入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又要强化内部一体化发展基础,解决好瓶颈约束问题,找准与先发地区的区域合作着力点,从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缩短距离,补交通体系之短。交通一体化一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进的重点,高铁、跨江跨海快速交通、互联网、物流体系等建设大踏步推进,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长三角一小时交通圈已具雏形,路网进一步加密,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为中心,省会城市之间、省会城市和所辖的地市之间1小时至2小时的交通圈已经初步构建,并朝着《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的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目标迈进。安徽坚持东向发展,打通东向大通道,推进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米”字形高铁网络和“一环八线”高等级公路网已经形成,增强了通江达海功能,提升了航空客货运力。但是,在与长三角综合交通体系的融入上安徽还存在衔接不畅、运输效率不高等短板。下一步需要加强提升与长三角地区各城市通达性与便利度,加快与长三角各主要城市高速、高铁等快速通道建设,深度融入长三角基础设施网络、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共建互联式、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同时,提升省域内快速交通网络,大力推进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强化交通枢纽的功能建设,打造合肥都市圈快速交通网络体系,实现省内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目标。加强与长三角智慧城市建设的合作,发展智能交通,优化路网结构和城市功能布局,提升物流运输的效率,完善服务网点等流通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民生网点的建设,主动融入长三角地区智慧交通网络体系。

  提高密度,增协调发展之优。长三角既是我国经济活动最为密集,也是城市密度最高、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推动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质上就是保持经济活动密集与人口密度一致性。近年来安徽充分利用与长三角发达地区的毗邻效应,基于要素禀赋结构差异的垂直分工具有比较优势,并在技术与创新基础上参与长三角以产业内分工与产品分工为主的网络化分工、水平分工,实现了区域分工的分层次推进。安徽省会合肥作为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也是与北京和上海并肩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常住人口与经济总量集中度均居全省之首,近年来在集聚资源,提升能级上积极作为,不断加大基础研发和核心技术研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引领全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缩小与长三角的经济发展的差距。然而就全省而言,安徽还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协调,以及资源环境约束力增强、转型发展压力增大等问题。下一步安徽要深度融入长三角现代产业体系,强化与长三角产业链分工合作,积极推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产业的发展合作,推进产业与科技园区共建,着力打造经济活动的密集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力量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要注重推进大城市增长,城市群与都市圈发展,区域性大城市应更加开放包容,为更多的进城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与服务,进一步提升以合肥、芜湖与马鞍山为核心的合肥都市圈人口密度和经济密度,建立圈域内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功能分工的格局,促使皖北地区人口向长三角与皖江地区转移。各地依据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促进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探索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区域协调发展之路。

  减少分割,争改革开放之先。各行政区域主体竞相开放,让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种要素更加便捷流动和配置,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长三角开展区域合作已有多年,三省一市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在加强省级统筹、协同创新、交通互联互通、生态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市场和公共服务融合等方面不断取得成效。然而,区域政策环境不一致、数据信息地区共享协同机制不健全、市场统一标准体系不完善、市场一体化推进方面有制度障碍等问题依然存在。下一步安徽要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支持合作创新先行先试,健全区域合作的利益与税收共享机制,推进在科创、环保、金融和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和设施上的共建共享,强化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在养老、社保、医疗、教育与就业等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对接。积极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完善科技共享机制,推动要素资源流动,鼓励企业间的兼并重组。破除政策执行中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促进安徽与上海、江苏、浙江的营商环境对标对接。注重学习与借鉴长三角地区发达城市的发展经验,健全长三角城市间政府、企业与民间交流制度,共同营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安徽省社科院)

  长三角一体化离不开区域市场一体化

  张月友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战略之一。从完善中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和参与全球竞合需要出发,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打造创新包容、开放合作、领先全球的超级经济圈,把长三角建设成为全国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引领示范区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无论对长三角自身还是对国家而言,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长三角一体化意味着长三角发展进入了经济、社会、文化、公共服务和治理等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时代,经济一体化仍然是基础,是最快和最容易看到区域一体化效果的领域。区域市场一体化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更是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生动力。可以说,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离不开共同市场建设。没有区域市场一体化,就没有长三角一体化。

  长三角市场一体化是指长三角地区市场发育达到该区域各地经济在社会大分工基础上能融为一体的市场,包括关联商品的市场一体化和关联要素的市场一体化。随着我国推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一体化政策部署突破了行政区划限制,地区间各自为政的状态得到改善,总体上实行了区域一体化战略的地区也开始从竞争走向竞合道路。特别是作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所在地的长三角地区,很早就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会晤机制。今年初,长三角三省一市更是联合组建了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并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在推动解决长三角一体化瓶颈问题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

  但是,在市场一体化方面,长三角地区仍然没有改变程度尚浅、水平不高的局面。在消费市场,区域内对一些烟酒、汽车、家用电器等高税率商品设置市场壁垒和制定歧视性规定的做法还没有根除,不同城市的交通卡和银行卡还只能在狭小范围通行通用,教育养老和医疗的封闭过度管制问题尚未破冰,出入境签证、车辆入出境、边防通关检验等也尚未实现就地解决,等等;在生产市场,区域内省(市)际间重要运输通道上不准外地车通行或对外地车设置收费关卡问题依然严重,外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想要进入本地销售并享受本地政府的补贴政策非常困难,企业间兼并收购受制于地方政府干扰和阻碍,各地金融业结构构成存在较大差异、发展不平衡,各地营商环境等软环境差异对高级人才流动和区域内产业梯度转移具有约束力等等。探究背后原因,寻找解决方法,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应从以下三个方面作努力。

  第一,长短结合,共享发展。长三角不同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给市场一体化造成阻碍。总体来说,上海率先进入了经济服务化社会,浙江和江苏步入工业化后期,安徽还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其直观结果表现为,地区间发展水平差距比较大,不同区域间的人均财政收入、人均占有财富等重要指标继续分化,人民生活水平的区域差距明显,更重要的是带来了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问题。破除这类梗阻,应从顶层设计入手,坚持共享发展,在中长期解决好长三角不同地区的收入差距问题。短期内可以紧扣长三角区域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目标,从公共服务供给切入,去除城乡和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等短板。

  第二,互通互联,突破短板。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还存在一些阻碍市场一体化的自然和技术因素,比如地形地貌、交通运输欠发达、标准不统一等。破解这类梗阻,应在流通设施互联、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和共同研究制定适应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要求的准入制度,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上下功夫。前者要求健全长三角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完善长三角综合运输通道和区际交通骨干网络,形成互联式、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后者要求长三角三省一市建设好协同监管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政府行业技术管理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加快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规则体系,推进区域标准化合作和标准化体系建设。

  第三,创新体制,保驾护航。当前,长三角区域内向沿海发达地区倾斜的政策和各地主导资源配置的不同方式仍然存在,各地对市场一体化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化水平、人口素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依旧存在差距。各地政策目标差异导致地区规划方向不一致,加剧了区域内的产业同质化竞争、地方保护和市场化进程不一致,不利于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建成。破除体制机制所致的长三角市场一体化梗阻,要求突破地方保护,继续清理市场经济活动中含有地区封锁内容、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各类优惠政策,促进区域内规则透明、竞争有序,并建立三省一市基于利益联结分享机制上的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

  王智源

  加强长三角三省一市科技创新合作,是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合肥作为安徽省会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科技创新资源禀赋较丰,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是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区域,也将受益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深度的科技创新合作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机构成。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一体化发展是指通过一定的机制,将各个独立的,或者相对独立的区域性经济体整合为较大经济体的状态或过程。一体化发展可以突破原有各个独立或相对独立区域的局限,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经过长期的自发合作和一定程度的有组织合作交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现在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在国家总体发展大局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从多个维度展开的,科技创新合作是其重要维度之一。在全球加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科技创新对于区域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科技创新合作成为区域间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既谋求当前的竞争合作优势,又谋划未来的发展优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安徽致力于创新型省份建设,长三角区域的其他省、市同样在高起点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从逻辑分析的角度看,科技创新合作是由点及线、由线及面的,省域之间的合作需要城市之间合作的落实和支撑。

  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间科技创新合作具有良好基础。合肥自身的科技创新基础扎实。近年来,合肥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和创新人才的创造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在科技创新发展进程中,相继获得“首个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等重要称号。今年11月1日发布的全球科研城市50强名单显示,合肥位居全世界第27位,在中国城市中居第7位。合肥参与长三角区域间科技创新合作已有一定积累。一方面,合肥积极对接上海科技创新资源,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上开展合作;在科研院所体制机制优化上借鉴上海相关经验,提高自身科技创新主体能力;在科技服务业上学习上海做法,不断提高本土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等等。另一方面,合肥积极参加G60科创走廊建设,既按照协作机制的要求,在科技创新制度层面开展合作,又在科技创新要素融合、科技创新平台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交流。推进合肥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间科技创新合作,需要从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的努力。

  加强规划引领力度。一方面,将科技创新合作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发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广泛的协调沟通,编制专项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规划,并跟踪保障、强化实施。合肥虽然是省会城市,但长三角城市中的上海是直辖市,南京、杭州是副省级城市,在科技创新合作中,有时会存在对接上的制约因素,这就需要突破传统行政区域间合作交流的思维模式,在各城市间探索科技创新合作新机制,构建战略联盟新型框架体系。

  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在科技创新合作中,市场的功能作用不可忽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创新资源的跨区域配置上,要尊重市场规律;在创新平台的合作上,要注重保护多元平台主体的正当利益诉求;在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要素的流转上,要依据市场定价法则等等。

  发挥关键节点作用。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深入推进,长三角在科技创新合作上的圈层结构愈加明显。在这一科技创新圈层结构中,合肥通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虽然已经具有相对优势,但仍然需要加强体制机制的优化,强化科技创新要素的聚集,成为真正的关键节点。在G60科创走廊这条线性结构上,发挥重要的牵引和张力作用;在科技创新圈层结构中,当好核心层的重要一环;在点、线、面优化组合中发挥效应,全面融入科技创新圈立体结构中。

  强化科创能力建设。首先,合肥在建设与升级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国家实验室区、教育科研区的基础上,要秉持虚拟(网络)空间结构的思维,加强与长三角其他创新型城市或者正在建设创新之都城市间的对接,包括建设联合实验室、共建创新转化载体等。其次,聚焦原始创新,建设世界一流的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建立颠覆性科学成果发现机制,开展与长三角先发城市乃至与全球主要创新型城市的科研机构的广泛交流,促成一大批科学发现出自合肥。第三,在科技与产业融合上,大力促进在肥的企业高效转化来自长三角全域的科技成果,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例如在量子信息、高端芯片、平板显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大数据、生物医药等方面形成比较优势,成为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中成果转化的亮点。第四,既要遵循人才市场规律,又要创设与长三角区域以及国际相接轨的高端人才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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